【政策问答解读】《湖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研究基地的职能定位更加聚焦。将湖北省民宗委与有关高校合作共建的原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更名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原宗教理论政策研究基地更名为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研究基地。明确提出研究基地以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为宗旨,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选择民族宗教工作领域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的重大现实和理论问题,开展基础性工作和创新性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政策建议。
二是突出研究成果的转化利用。明确提出合作共建基地每年研究成果中符合2项(含)以上的,在科研项目上给予重点支持。①有2篇以上决策信息、资政建议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不含圈阅);②有3篇以上研究成果被中央或省部级内部刊物(参阅件)刊发的;③研究成果获评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或省委、省政府奖项,或以理论著作(图书)公开出版发行,并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的;④研究成果被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或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点规划采纳,并在服务中心大局、推动实践创新中产生重要影响的(由相关部门出具采纳证明)。
三是加强研究基地的检查评估。明确基地建设实行奖优罚劣,动态调整。①根据研究成果转化利用绩效,对优秀研究基地在科研项目上给予重点扶持。②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研究项目,或研究成果绩效评估不达标的基地,给予一年时间整改,连续两年综合评估不达标的,按淘汰程序退出。③凡弄虚作假、成果有严重抄袭行为并产生恶劣影响,或擅自以研究基地名义对外组织与研究基地工作无关的活动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摘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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