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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中共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落实情况】中共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10-20 10:58 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索 引 号 011043719/2025-35533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中共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发文日期 2025-10-20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21日至8月9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民宗委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4年11月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省民宗委党组坚决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照单全改,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有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委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做好整改工作。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全程紧盯、全程指导、全程协调、全程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按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分管处室、单位认真谋划,抓紧抓好整改各项具体任务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落实。研究制定134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主体、时限要求,建立定期报告、过程督导、跟踪问效机制,先后召开10次党组会议、8次专题会议调度巡视整改工作,持续加强综合协调和跟踪落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不落一件,不虚一事”,以“钉钉子”精神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三)强化监督执纪,确保整改实效。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紧盯整改事项不放松。将巡视成果运用到民族宗教工作各方面,以整改促发展、以整改强管理、以整改提效能,把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整改期间共修订、制定《省民宗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省民宗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16项规章制度、责任清单。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工作要求存在差距”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依托自然人文景观、民族节庆活动等有形有感有效开展宣传教育;深入挖掘屈原文化、昭君文化中蕴含的深厚底蕴、价值理念和思想内涵,创作一批展现湖北特色的文艺精品;改变单一的“大水漫灌式”宣传教育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做“滴灌”。二是深入实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着力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出台“四区”实践指导意见,促进各民族互嵌共融,相关做法在全国民委系统宣传推介。三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推进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恩施州、长阳县、五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纪要,落实鹤峰县定点帮扶责任,不断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四是指导推动有关地方认真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并定期跟踪回访。

2.关于“围绕主线增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官网开设“荆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精品”专栏,发布体现荆楚文化、展现荆楚魅力的视频作品。常态化在“两微一端”宣传推广网络铸牢宣教好作品,开辟网络空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教新路径。二是高质量完成国家民委重大社科项目《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湖北卷》编纂工作。联合省文旅厅、省博物馆成功筹办“融在楚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物展”,线上线下生动展现湖北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故事,网络推送突破百万人次。

3.关于“对宗教界思想政治引导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省性宗教团体双月学习会、全省民宗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第一议题”,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全省宗教领域落细落实。二是加强对宗教界的政治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引导,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筑牢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思想根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增强“五个认同”。

(二)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

4.关于“对文化旅游促进‘三交’活动推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会同省文旅厅印发《湖北省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景区行动方案》。二是会同省委统战部、省文旅厅、中南民族大学赴市州调研,指导落实博物馆讲解内容完善和展陈提升行动,对恩施州、襄阳市博物馆展陈提升予以资金支持。三是举办全省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骨干培训班,提升旅游从业者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解、把握和解说能力。

5.关于“依法治理宗教事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民宗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2022至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反馈意见、督促整改,从2025年起每年定期开展案卷评查。二是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将行政执法培训纳入全省民宗工作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培训内容。2025年已就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民族政策法规调整完善和宗教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培训。

6.关于“行政处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编印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下发至县(市、区)民宗部门学习参考,提升全省民宗系统行政执法质效。二是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全省行政执法检查,不断提升基层干部识别、处置非法宗教活动能力。通过向重点县市制发督办函,推进具体问题整改。

7.关于“宗教场所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向全省民宗部门和全省性宗教团体分别下发提示,重点督促各地抓好民主管理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安全管理有隐患等问题整改。二是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安全检查,排查整治宗教活动场所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

8.关于“指导宗教团体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工作要求,出台《全省性宗教团体教务教风督查工作指引》,指导各团体健全教职人员惩戒规定等。二是稳妥推动宗教团体换届。巡视反馈后,基层有序推进换届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三是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持续推动基层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

9.关于“宗教团体‘三无’情况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指导各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帮助解决宗教界合理诉求。二是倡议各级宗教团体在政策规定内发展自养事业,保障正常运转。截至目前,全省基层宗教团体中均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基本能够保障团体运转。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深入

10.关于“组织实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中共湖北省民宗委党组关于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完善领导小组、督查指导、情况通报、定点联系等工作制度。二是委党组每月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转有序的党建工作格局。

11.关于“廉洁风险排查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采取各处室、各中心自我排查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研判相结合的方式,动态更新廉政风险点。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加强对领导干部、关键岗位风险排查,增强防控针对性和精准性。二是扎实推进2024年度省纪委监委与“一把手”谈话反馈问题和省民宗委党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发现问题整改。三是制定《省民宗委作风纪律检查工作制度》,发挥机关纪委委员和支部纪检员作用,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检查。

12.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会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5年2月制定省民宗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全方位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13.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委党组成员深入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调研指导,并开展讲党课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在支部过组织生活,与所在支部和联系点党支部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委领导与受诫勉处理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履行帮带责任。二是委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处室党建工作督促检查,每半年专题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三是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采取专题调研、个别访谈和家庭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进行全面了解和分析,有针对性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14.关于“机关纪委抓教育防范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利用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联合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开展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组织赴监狱、廉政书画展和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实地教学。二是落实我委《作风纪律检查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组织参与违规打牌和赌博活动、违规吃喝通知精神,加强中秋、春节等节点作风纪律检查。三是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一把手”谈话制度,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针对各类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定期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对全委青年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024年以来,机关纪委提醒谈话11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四是发挥即时表扬与即时批评作用,2024年开展60次即时表扬和5次即时批评,2025年1-9月开展即时表扬47次和即时批评4次,对批评人员跟踪做好教育引导。

15.关于“内部财务审计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内部财务审计制度,每季度主动开展内部财务审计。2025年4月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及2025年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将审计结果作为完善内控制度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财务监管水平。二是完善离任审计制度。2024年11月,省道教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离任时进行离任审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做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

16.关于“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资产清查报告等依据,对应收应付往来款项进行账务冲销处理。二是建立定期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机制,根据资产清查报告及时进行相应账务处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做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

17.关于“委属事业单位结余资金未按要求上缴国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省财政厅统一安排和通知要求,将委属事业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上缴省级国库。二是根据《湖北省国有“三资”清理盘活工作方案》,积极落实“三资”清理盘活工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做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

18.关于“资金支付风险管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财务日常审核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督办、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和合同管理。二是严格执行省直机关公务开支制度和财务报销审批程序,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超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等行为。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对相关责任人做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

19.关于“抓基层基础的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宗教领域相关工作数据再核实再上报,并深入重点地区核实。二是严实工作作风,建立委机关对基层上报数据抽查核实的工作流程,确保数据准确。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做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

20.关于“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委托第三方搭建线上报名考试平台,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实现全程网办。二是制定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检查计划,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2024年度共开展“四不两直”安全检查10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488个。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

21.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省民宗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规范工作程序。二是健全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指导党组会制度和党组会议纪要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制度,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取得实效。

2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乏整体长远谋划”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知事识人、叙事辨才”干部专题调研,全面掌握干部队伍现状,统筹谋划干部队伍长远发展。二是坚持事业为上选贤任能,自巡视以来完成3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和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选任,23人次轮岗交流,推动优势资源向关键吃劲岗位集中,优势力量向重要任务聚集。三是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制定《2025年全省民宗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方案》《2025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选派28名干部参加各级党校主体班培训。四是全面落实省委“干部素质提升年”工作部署,制定《省民宗委贯彻落实〈全省“干部素质提升年”实施方案〉措施》,每月调度推进,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23.关于“公务员晋升职级统筹把握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制定年度干部工作计划,增强工作计划性、可预见性。二是建立健全坚持以实绩为导向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修订完善省民宗委公务员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年度排名靠后的干部予以提醒谈话,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

24.关于“党建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定期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细化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二是修订《省民宗委党建工作考评实施办法》,扎实开展“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对年度考评靠后党支部重点管理,推动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做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

(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扎实

25.关于“对部分巡视反馈问题,未从健全机制、系统治理的角度举一反三抓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2022年以来全省性宗教团体1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排查,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和审批流程。二是健全完善全省性宗教团体决策机制,自十一届省委第七轮巡视后,全省性宗教团体10万元以上大额开支均报省民宗委批准,重大会议活动省民宗委需派员参加。三是把巡视整改纳入日常工作监督重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跟踪检查,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集中精力攻坚克难,锲而不舍抓好整改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6个月的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巡视工作要求相比仍有差距,我们将持续用力、锲而不舍,把巡视整改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契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用力抓好整改落实。始终保持整改的强劲势头,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之以恒推进巡视整改。对于已完成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一方面进行跟踪评估,确保问题不反弹,另一方面以已整改事项为基石,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深度巩固、拓展并转化整改成果。对于视同完成事项,保持常抓不懈的定力持续推进,直至整改到位,切实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民族宗教工作走在前列。

(二)常态长效推进建章立制。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发扬钉钉子精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把巡视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密结合,从健全机制、系统治理的角度抓建章立制,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巡视整改与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高质量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强化支点意识,服务支点建设大局,坚持建平台、建赛道、建机制路径,做好融、导、稳、实“四字”文章,以整改成效推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民宗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0月20日至11月7日。联系电话:027-66996815(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邮政信箱: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6号湖北省民宗委办公室;电子邮箱:hbsmzwbgs@163.com

中共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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