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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工作】 国家民委关于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决定

【民族工作】 国家民委关于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决定

2006-08-04 09:16 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民委发〔2006〕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局,总政群工办,中央民族大学:

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在我国历史上,尤其是在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涌现出许多在促进民族团结、密切民族关系、维护祖国统一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和事件,形成了一批历史遗址、纪念场所和人文场馆等,是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宝贵资源和重要场所。为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四个方面”宣传教育,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国家民委决定首批命名27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希望命名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主管部门及干部职工,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牢记责任,不辱使命,再接再厉,用时代的要求审视教育基地工作,用发展的眼光研究教育基地工作,用改革的精神推动教育基地工作,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更好地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服务。

附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名单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六年八月四日

附件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名单

  北 京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博物馆

  河 北

  马本斋纪念馆

  内蒙古

  乌兰夫纪念馆

  乌兰浩特“五一会址

  吉 林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革命烈士陵园

  黑龙江

  同江市中国赫哲族博物馆

  江 苏

  达浦生纪念馆

  福 建

  闽东畲族革命纪念馆

  山 东

  孔繁森同志纪念馆

  湖 北

  兴山县昭君纪念馆

  湖 南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博物馆

  广 东

  茂名市冼夫人故里

  广 西

  李明瑞、韦拔群烈士纪念馆

  海 南

  白沙起义纪念园

  陵水县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 庆

  重庆市民族博物馆

  四 川

  冕宁县红军长征“彝海结盟”遗址

  贵 州

  大方县奢香博物馆

  云 南

  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誓词碑

  陕 西

  延安民族学院旧址

  甘 肃

  武威市“凉州会谈”旧址

  青 海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第十世班禅大师纪念馆

  宁 夏

  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会址

  新 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

  和田县饮水思源纪念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军垦博物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西藏军区军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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