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省民宗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委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民族宗教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决定调整充实湖北省民宗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沙玉山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吴红娅 党组成员、副主任
朱思林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爱旻 党组成员、副主任
段绪光 二级巡视员
唐启明 二级巡视员
成 员:赵军章 办公室(宣传办)主任
向祖文 政策法规处处长
程家忠 民族宗教关系协调处处长
刘 来 民族一处处长
谭 兵 民族二处处长
张 新 宗教一处处长
江华富 宗教二处处长
余文生 人事处处长
徐 俊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庄辉锦 省援藏办副主任
袁可军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洪利民 省佛教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向步超 省道教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晓敏 省伊斯兰教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进文 省天主教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魏国明 省基督教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平元 省民宗委驻鹤峰县燕子镇石龙洞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长,村第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李爱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军章、程家忠、余文生、徐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防控工作责任制。统筹协调委机关及事业单位、全省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完善防控方案,强化防控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到单位、到人、到岗。
(三)做好发热人员管控工作,在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体温检测,扫码入内,对发热人员进行登记、排查和留观。
(四)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和干部职工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疫情发生、发展、变化以及干部职工防疫安全情况,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和错报、谎报。
(五)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体,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广泛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六)组织机关及事业单位、引导民族宗教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引导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信教群众勤洗手、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信谣、不传谣。
(七)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值班值守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确保政令畅通。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办公室(宣传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上传下达、统筹协调工作。督促落实值班制度,及时传达处理省委、省政府及武汉市有关防控工作要求,收集汇总报送省民宗委系统干部职工健康状况,按规定报送各单位防控工作情况。会同相关处室收集掌握民族宗教界参与防控工作情况,及时做好信息发布、上报和正面宣传引导工作,妥善处理有关舆情。做好本室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疫情防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处:承担领导小组有关综合材料草拟工作,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工作。做好本处室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疫情防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族宗教关系协调处:做好应急工作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做好城市少数民族群众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本处室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疫情防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族一处、民族二处:掌握民族地区和民族乡村疫情防控情况,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必要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做好本处室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疫情防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指导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及委属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地宗教工作部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中高风险地区暂停宗教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必要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引导宗教界按有关要求开展抗疫自愿捐赠工作。做好本处室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疫情防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及时掌握机关、委属事业单位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做好本处室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疫情防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办: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防控宣传教育,组织并督促落实干部下沉社区工作,督促指导党员干部职工登录武汉微邻里微信平台报到并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牵头指导委定点下沉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省委、省政府和武汉市防控要求,了解掌握党员干部身体、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严明防控工作纪律,强化监督责任,对在防控工作中失职失察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做好本处室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疫情防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援藏办:了解掌握援藏干部身体、心理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掌握了解西藏中学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协助做好西藏自治区有关捐赠工作。做好本处室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疫情防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按要求做好机关卫生防疫工作,做好防疫物资及应急车辆保障工作。指导物业公司做好进出人员管理,落实防护措施。做好本中心人员(含聘用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协助各全省性宗教团体指导各宗教领域按上级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了解掌握情况,及时报送信息。掌握宗教界代表人士身体、心理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好本中心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疫情防控工作。
驻村工作队:带领鹤峰县燕子镇石龙洞村村民按鹤峰县委、县政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工作队员日常健康监测和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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