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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省民宗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宗教领域疫情防控措施的工作提示

2022-04-15 16:00 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各全省性宗教团体:

当前国内本土疫情连续超历史高峰,且我省多地发生了输入性关联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大“早发现、快处置”的力度,确保全省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强化宗教领域疫情防控措施提示如下。

一、全面强化核酸阴性证明查验。无本土疫情地市的宗教活动场所,进出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行程码;有本土疫情地市的宗教活动场所,进出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行程码;封闭区、防范区、中高风险区内宗教活动场所一律实行“双暂停”(暂停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暂停一切集体宗教活动)。

二、强化宗教活动场所防控。各地宗教活动场所要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和消杀,备足消毒液、防护服、口罩等防疫物资,确保扫码、测温设备可用。位于景区、人口密集区、交通枢纽附近和日常人流量较大的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要按平时人流量50%施行限流措施。

三、强化宗教活动管控。聚集性宗教活动应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控制活动频次和活动规模、时长。未经当地宗教工作部门和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严禁开展大型宗教活动。

四、强化宗教院校疫情防控。各宗教院校应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全体教职人员、学生按照每2天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检。当地发生本土疫情时,提高到每天抽检1次。可采取核酸和抗原间隔交替检测的方式。

五、强化个人健康管理。倡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防控措施,有序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少扎堆、少聚集,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湖北省民宗委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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