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省民宗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宗教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各全省性宗教团体:
目前,全球疫情仍高位流行,国内疫情呈现多省市局部地区多频次、小规模聚集性特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做好全省宗教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宗教工作部门、各宗教团体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最新部署和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时刻保持警惕,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
二、从严从实落实防疫制度,做到科学精准防控。各地宗教工作部门、各宗教团体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对由外省流动至我省或省内不同地区间流动的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落实好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措施,坚决筑牢疫情“防火墙”。全面彻底摸排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近期旅游史,对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响应报告、及时隔离处置,确保在最短的时间以最有力的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宗教活动场所要落实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登记,体温检测、安全线等防控要求,严格控制开展宗教活动的规模和频次,减少人员聚集。暂停未经宗教工作部门批准的会议、论坛、培训等大型活动。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一律暂停开放、暂停一切集体宗教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各地要定期对宗教活动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开展宗教活动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各项制度规定。要全面深入排查疫情防控死角隐患,找准突出短板和弱项,发现问题督促场所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切实提高防范意识。要全覆盖、立体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疫情防控措施,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动员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积极接种疫苗,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培养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营造全民动员、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湖北省民宗委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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