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宗委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
索 引 号 | 011043719/2020-140040 | 分 类 | 民族事务;宗教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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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民宗委 | 发文日期 | 2020-09-03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20〕46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20年省民宗委所属事业单位省伊斯兰教事务服务中心、省基督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侧重综合能力;
3.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试题结构
公共试题3道,主要测查政策理论水平、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通用能力。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每道题的答题时间5分钟,共15分钟。
三、面试抽签
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入闱,按排序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记时;
(四)每道题答题时间为5分钟,剩余1分钟时作出提示,答题超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操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采用隔位报分,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
五、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六、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0年9月12日8:30-11:30进行面试。
面试地点: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16号)。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许自己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 “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mzw.hube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87236133(省民宗委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87718211(省民宗委机关纪委)
附件:面试考生名单
湖北省民宗委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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