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微信|微博| 登录|注册

以制度建设年活动为抓手 全面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

2024-04-29 10:56 十堰市民宗委

近年来,十堰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以宗教领域制度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加强全面从严治教,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断提升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十堰实践走深走实。

一、加强宣传教育,思想引领“有方向”

一是加强政治教育。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三爱”主题教育和“四进”活动,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政府管理,增强爱国爱教、依法办教、健康传承的思想自觉。

二是推进法治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宗教院校、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头脑,在宗教界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市组织新修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集中学习研讨100余场次,使宗教系统对宗教活动场所“管什么、怎么管”的思路更加明晰、措施更加有力。

三是深入开展活动。市民宗委成立宗教领域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制度建设年”“制度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了《2022年十堰市宗教领域“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2023年十堰市宗教领域“制度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将制度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市民宗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宗教团体工作重点、纳入监督考核重要内容,形成了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有效衔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制度建设,自我管理“有标尺”

一是宗教团体指导。全市宗教团体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和新颁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班子建设、教风建设、民主管理、述职评议、考核奖惩、网络管理、场所安全、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制度。定期赴宗教活动场所实地督导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半年联合召开一次制度建设现场会,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实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去年以来,全市修订完善建立佛教场所管理制度12项、天主教场所管理制度11项、基督教场所管理制度14项、伊斯兰教场所管理制度13项、道教场所管理制度18

二是实行民主管理。指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建立民主管理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代表等组成实现全覆盖。茅箭区基督教恩光堂建立了7人组成的堂委会,其中4名教职人员、3名信教群众代表,责任分工明确,实行周例会、月总结、月考核,财务、活动、人员、安全等管理工作井然有序。认真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成员考核制度,今年以来调整履职不力管理人员12人。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各宗教活动场所将管理制度上墙公示,编印发放“口袋书”,确保人人知晓、人人遵守、人人监督。建立场所公开公示栏、意见箱,定期公布场所财务收支、重要活动等事项,收集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意见建议。严格监督财务管理,聘请专业会计、出纳或第三方会计公司负责场所财务收支管理,场所物资采购实行“两人买、三人签、月公示”。

三、坚持守正创新,从严管理“有温度”

一是从严管理人员。认真做好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管理,严格审查人员背景,建立宗教教职人员“一人一档”,全面记录其进退流转过程。加强教风建设,规范宗教教职人员日常活动和言行举止,树立宗教界良好形象。加强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及时发现优秀宗教教职人员,纳入代表人士队伍管理。今年以来,调整1名教风不严场所管委会主任,清退1名空挂人员。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市区财政每年对宗教教职人员养老、医疗及生活补助100万余元,提升教职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从严规范活动。认真落实大型宗教活动审批程序,对宗教活动内容、参加人员严格审查,确保活动符合教义教规、安全顺利圆满。建立宗教活动跟踪监督服务机制,凡是举办宗教活动,当地民宗部门、村(社区)联络员必到现场监督,做好安全服务。今年以来,先后举办两岸道教界谒祖联谊暨玄天上帝文化研讨会、武当山紫霄宫方丈升座暨癸卯(2023)年全真派道士传戒活动,在活动中践行崇俭戒奢、绿色低碳、生态文明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宗教活动内容,用新时代新思想诠释宗教经典。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宁咏专门作出批示,对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给予充分肯定。

三是从严管理安全。扎实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整治,整合财政资金100万余元,对十堰市城区清真寺等3处场所维修改造。宗教活动场所坚持每周开展常规安全巡查,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落实落细场所财务、文物、财产、人员、卫生、消防等各领域安全管理。如武当山道协成立了安全管理办公室,由文物管理人员、消防人员、教职人员组成管理小组,每半月联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防患于未然。全市有6处场所(学院)被评为“湖北省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示范单位”

四、强化责任落实,依法管理“有监督”

一是压紧压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将宗教工作纳入市县巡察重要内容,纳入市直单位、县市区季度考评、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压实县市区宗教工作属地管理责任,配齐配强乡镇街办统战委员、村(社区)宗教工作信息员和联络员,纳入精细化网格管理。

二是“三人驻堂”长期监督按照“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要求,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三人驻堂”管理制度,打通了基层宗教事务管理“最后一公里”。组建由乡镇街办领导班子成员、片区民警、村(社区)两委干部组成的“三人驻堂”小组64,每月走访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检查、信息收集、政策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宗教活动等工作。今年以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0余处,采集和报送各类信息200余条,实现了把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的目标。

三是“四不两直”督导落实。建立全市民宗系统“月调研、季调度”工作机制和民宗部门联系点制度,每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检查制度建设执行、安全管理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