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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基固本 推进清真寺规范化管理

2024-04-29 11:02 湖北省伊斯兰教协会

清真寺是穆斯林群众开展宗教活动、满足宗教生活需要的场所,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平台,是体现伊斯兰教中国化的重要载体。如何加强清真寺的规范化管理,关系到对穆斯林群众的正确引导和伊斯兰教中国化的推进。

一、聚焦“导”,实化举措再提高

一是加强学习,增强规范意识。省伊协在全省伊斯兰教界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的大政方针和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宗教中国化的相关内容,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伊斯兰教界人士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强化他们的规矩意识和规范意识。引导各地清真寺利用宣传专栏、内外文化墙、电子显示屏,通过讲卧尔兹的途径,以及将伊斯兰教经典中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契合的格言警句悬挂于大殿等方式,让寺管会成员、穆斯林群众在环境中熏陶,在宣传氛围中感悟领悟规范要求。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和《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相继出台,中国伊协新修订了《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聘任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三个办法一个守则”,国家层面的宗教法规体系构建基本完善,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推到新的高度。省伊协持续在伊斯兰教界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组织学习培训、专家讲座,送《条例》、送制度、送宣讲进清真寺不断增强伊斯兰教界人士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法律法规在清真寺的落地落实,确保清真寺管理运行在规范化的轨道上。

二是培树典型,在互学互鉴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省伊协连续六年开展“四进+”清真寺现场学习观摩活动,培树典型,一年一个重点,一年一个高度,一地一个特色,拉练式组织各地伊协、清真寺负责人先后到武汉、黄石、潜江、襄阳、十堰、宜昌、荆州等地清真寺现场学,实地看,交流听。今年在荆州开展的“四进”清真寺学习观摩交流活动,同时与推进清真寺规范化管理进行,在交流会上6地清真寺分别介绍了规范化管理的经验做法。通过持续推进“四进”清真寺活动,全省清真寺规范化管理水平、环境面貌大大提升。

三是创先争优,在创建评比中进一步提升清真寺规范标准。省伊协以省民宗委开展的平安创建、中国化示范点、“三个基地”打造活动为契机,每年商各地伊协、清真寺,先定点、定目标、定措施;各地清真寺依照省民宗委创建标准,结合自然禀赋和基础条件,挖掘打磨创造条件;省伊协再检查督办推进整改,不断规范完善清真寺的各项管理,达到以创建提升标准、以评比促改进的目的。目前全省6座清真寺被省民宗委表彰为“湖北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宗教活动场所示范点”,7座清真寺被省委统战部、省委平安办、省民宗委表彰为“湖北省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示范单位”。

二、突出“严”,完善制度机制再提升

一是严制度。2014年以来,省伊协先后5次修订完善《湖北省市州(县区)伊斯兰教协会 清真寺规章制度》,该制度于2015年在中国伊协网站挂网推荐,于2016年在全国教务工作座谈会上作为会议材料印发。今年,省伊协再次对制度进行全面修改,由24项增至36项,在制度层面上对清真寺的议事、教务、财务、资产、宗教活动、人员、安全、档案等进行全面规范,将行之有效的工作惯例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更符合我省伊斯兰教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为更进一步细化清真寺规范化管理标准,今年省伊协专门制发了《湖北省伊斯兰教清真寺规范化管理标准(试行)》。该标准共69条,比较全面地对清真寺的组织管理、宗教活动管理、教职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文明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等八大方面进行细化明确,使清真寺在规范化管理上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二是严规程。强化清真寺民主管理,按照《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明确寺管会的条件、产生的程序、任期时间及工作职责,明确清真寺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明确清真寺重大事项由寺管会成员集体讨论、民主协商确定,使清真寺的事务、教务、财务等都在阳光下操作、民主中议定、规范化运转,确保了长期以来清真寺比较团结和谐稳定的局面。

三是严职责。先后厘清了寺管会、寺管会主任、阿訇、寺师傅的工作职责。其中,寺管会负责组织学习宣传、保障教务开展、搞好群众服务、抓好基础建设、协助维护稳定、管理寺院寺产。寺管会主任负责全面主持清真寺的学习、服务、建设、维稳、发展;阿訇负责具体做好清真寺的学习、教务、服务、维稳等工作;寺师傅负责清真寺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协助阿訇做好教务工作。责任清,职责明,形成了大家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干其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着力“抓”,助推场所建设再提质

一是抓财务资产管理这个难点。省伊协紧紧抓住财务这个牛鼻子,严格要求并督查各地清真寺签字一支笔、支出集体议、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财务公开、公正、透明。一些清真寺主动配合宗教部门做好财务审计工作,财经纪律意识不断提高,财经纪律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

二是抓宗教活动规范这个重点。节日上规范。伊斯兰教节日是动态的望月而定,会受到沙特影响。湖北西部来的流动穆斯林多,又会受到西部教派思想影响,这都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全省伊斯兰教的稳定。我们每年统一明确斋月、开斋节、古尔邦节时间,防止效仿沙特时间,防止受西部教派思想影响,保证湖北伊斯兰教界重要节日期间稳定。引导阿訇讲经上规范。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基础上,讲经上体现政治性、时代性、中国化。同时做好抵御渗透、防极端工作,对外来人员实行不进寺、不上讲台、不在群众中宣教的“三不”原则,保证伊斯兰教领域和谐平安。

三是抓教职人员入口这个关键点。制定《湖北省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聘任办法》并严格执行,有效管住了长期以来清真寺随意请阿訇,来不说、走不报告的现象。

四是抓网络安全这个热点。引导各地清真寺按照《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范开展互联网伊斯兰教信息事务,管好网上网下,管得住,管得好,做好网络舆情管理,坚决守住意识形态阵地,确保伊斯兰教领域网络安全。

清真寺管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自身动力不足。清真寺大多数规模都小,民主管理组织都是老同志自愿奉献,又没有什么收入,传统低标准的管理理念和模式在思想和行为上固化,制度意识、法治意识的缺乏,使得部分清真寺对于扎紧制度笼子、做好规范化管理的意愿不强,自身动力不足,执行制度不到位,部分清真寺管理欠缺的面貌常年难以改观。二是群众参与度不高。不少清真寺由于管理规范化、民主化水平不高,穆斯林群众参与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存在一定障碍,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各方工作合力不够。伊协与清真寺之间,不少清真寺对于伊协制定的场所管理制度,仅满足于上墙,并未真正运用于实际管理中,制度的执行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伊协对清真寺也缺乏对制度的监督执行。清真寺与阿訇之间,阿訇们往往更为注重宗教方面的修为和学习,政治把握意识不强,对中国化“关键人”的责任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重教务轻管理。阿訇与穆斯林群众之间,阿訇在穆斯林群众的个人功修方面讲的多,对于制度执行、规范化管理、强化自我约束作出的宣讲和引导还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采取以下措施,不断推进清真寺规范化管理:

一是强化学习,增强法治观念。省伊协要通过会议、培训等各种途径引导伊斯兰教界人士不断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树牢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的认知和理念,增强法治观念,在清真寺努力营造自觉学法知法守法氛围,争创学习型清真寺、法治清真寺、平安清真寺。二是强化组织建设,培养后备管理人员。引导各地清真寺在换届时将一批年富力强、高素质的人员选拔到寺管会队伍中,增加清真寺管理层面的新鲜血液;同时在日常活动中发掘一批青年才俊,加大培养投入和力度,为各地清真寺培养懂管理、会管理、能管理的后备人员三是提高各方工作合力,增强履职意识。省伊协、各地伊协、清真寺要各司其职,形成三级联动的工作合力。省伊协加强与基层伊协和清真寺的沟通,加强工作统筹;基层伊协指导帮助清真寺寺管会开展好教务、管理好寺务,引导清真寺强化思想认识,主动管理,主动规范,以平安创建、中国化示范点、“三个基地”打造活动为契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研究探索出一套适合自身的规范化管理制度,真正做到管理组织健全,管理方式民主,管理措施到位。四是提高群众参与度,鼓励建言献策。省伊协主动走入穆斯林群众中,关注他们当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和思想困惑,鼓励他们积极建言献策,深度参与到清真寺的民主管理当中来。五是加强检查督办,确保制度落实。省伊协经常性深入各地清真寺调研,通过抽查、座谈等方式,实地了解其规章制度执行、工作运转等情况,确保清真寺各项活动纳入法治轨道,在规范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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