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示范宣讲在湖北恩施举行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6月26日,国家民委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示范宣讲团走进湖北恩施开展宣讲。国家民委选派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团成员、中央民族干部学院首席专家、研究员刘宝明作专题辅导报告。
刘宝明以《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题,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作了深入解读,详细讲述了立法过程,深刻阐述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强调要准确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和主要内容,深刻领会这部法律的精髓要义;要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在广泛宣传上下功夫、在贯彻实施上下功夫,深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法律有关规定在湖北落地落实。报告还对湖北如何学习宣传贯彻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整场宣讲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引人入胜,让与会人员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现场与会人员一致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党的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大法治举措。这部法律对于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引导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意义。大家表示,将以此次宣讲为契机,持续深化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切实把法律精神融入日常工作生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宣传者、践行者、示范者,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恩施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以及其他在职厅级干部,州直副县级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学习。学习以视频形式进行,恩施州各县市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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