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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民宗系统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培训班在中南民族大学举办

2026-08-13 13:54 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一步提升全省民宗系统干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8月13日,全省民宗系统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培训班在中南民族大学开班。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赵少莲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中南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刘义致辞,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晏小平主持

赵少莲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总体要求与基本原则,切实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水平她强调,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聚焦重点、学深悟透,在系统掌握法律核心要义上下功夫;要学以致用、担当作为,在推动法律贯彻实施上求实效。

刘义在致辞中介绍了中南民族大学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人才培养、民族干部培训方面积累的深厚底蕴。他表示,将全力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实效。

来自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部分县级民宗部门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本次培训班为期两天,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条款解读、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依法治理民族事务、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等专题设置课程,采取领导领学、专家辅导、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参训学员一致表示,将珍惜此次学习机会,全身心投入培训,真正做到学有所得、悟有所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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