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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省民宗委关于征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精品案例的通知

【通知公告】省民宗委关于征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精品案例的通知

2023-10-11 17:25 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索 引 号 011043719/2023-26602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10-11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宗委,省民族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拟组织开展湖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精品案例的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积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组织,包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二、案例分类及名额

精品案例分四个类别:干部教育类、党员教育类、国民教育类、社会宣传教育类,根据各类别推荐数量按比例确定各类别精品案例名额,总名额不超过25个。

三、案例内容和形式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社会宣传教育中的具体实践个案,注重“小切口”,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创新性,可复制、可推广,形式不限。

四、推荐遴选程序

(一)案例征集。由各地各级民宗部门逐级推荐候选案例。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遴选推荐上报3—5个不同类别的案例。省直各有关部门,省(部)属院校、企业可直接向省民宗委推荐1个候选案例。

(二)专家评审。省民宗委组织专家组对推荐候选案例进行评审,确定各类别候选精品案例。

(三)党组审定。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提出拟入选的候选精品案例报委党组审定。

(四)案例公示。经委党组审核确定的精品案例在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

省民宗委适时组织向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统一公布入选的精品案例,并颁发证书,给予精品案例部分补助经费,广泛宣传。

五、有关要求

(一)推荐案例材料。案例需提交案例策划、实施情况综述,5至8分钟陈现案例全貌的视频资料以及图片资料8张以上(刻录光盘。视频采用MP4格式,图片采用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2M)。每个案例均需提供2套纸质推荐材料,装订成册,并提供完整电子版材料1份。推荐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体现生动性和趣味性,突出感染力和影响力,能够鲜活地反映案例全貌,避免汇报工作式展示。

(二)填写推荐表。每个候选案例需填写一份《湖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精品案例推荐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随推荐案例材料一并上报。登录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mzw.hubei.gov.cn/下载推荐表(见附件)。

(三)综合情况介绍。每个候选案例需提供一份综合情况介绍PPT电子文件,供案例陈述和专家评审使用。

(四)材料报送及联系人。请省直各有关部门指导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做好推荐案例的材料报送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请于10月31日前将推荐案例材料报送至省民宗委民族二处,联系人:苏金华,电话:027-87233235。

附件:湖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候选精品案例推荐

湖北省民宗委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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