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微信|微博| 登录|注册

政策解读:【文字】《湖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解读

政策解读:【文字】《湖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解读

2024-02-22 16:10 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湖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2月22日印发,即日起施行。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的背景

2021年8月,湖北省民宗委印发实施《湖北省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对加强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研究基地运行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和中心工作起到了很好促进作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后,中央和省相继出台了关于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建设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等政策性文件,对构建理论体系、话语体系和人才队伍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亟需对标对表,及时将有关精神贯穿到修订工作中。为此,将原文件名修订为《湖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更加鲜明体现了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

二、文件征求意见情况

2023年12月,省民宗委政法处根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3年12月26至28日,省民宗委委托法律顾问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2024年1月2日至2月2日,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湖北省民宗委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管理办法(审议稿)》。2024年2月21日,省民宗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管理办法》。

三、文件修订的主要内容

《湖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共18条,主要包括基地建设与工作职责、领导体制与运行机制、绩效评价与项目管理、年度报告与成果报送、检查与评估等。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是研究基地的职能定位更加聚焦。将湖北省民宗委与有关高校合作共建的原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更名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原宗教理论政策研究基地更名为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研究基地。明确提出研究基地以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为宗旨,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选择民族宗教工作领域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的重大现实和理论问题,开展基础性工作和创新性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政策建议。

二是突出研究成果的转化利用。明确提出合作共建基地每年研究成果中符合2项(含)以上的,在科研项目上给予重点支持。①有2篇以上决策信息、资政建议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不含圈阅);②有3篇以上研究成果被中央或省部级内部刊物(参阅件)刊发的;③研究成果获评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或省委、省政府奖项,或以理论著作(图书)公开出版发行,并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的;④研究成果被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或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点规划采纳,并在服务中心大局、推动实践创新中产生重要影响的(由相关部门出具采纳证明)。

三是加强研究基地的检查评估。明确基地建设实行奖优罚劣,动态调整。①根据研究成果转化利用绩效,对优秀研究基地在科研项目上给予重点扶持。②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研究项目,或研究成果绩效评估不达标的基地,给予一年时间整改,连续两年综合评估不达标的,按淘汰程序退出。③凡弄虚作假、成果有严重抄袭行为并产生恶劣影响,或擅自以研究基地名义对外组织与研究基地工作无关的活动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摘牌处理。

四、制定文件的依据

《关于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等文件法规。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