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的通知》要求,我委从制度建设及培训情况、平台建设情况、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情况、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编制了省民宗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工作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制度建设及培训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马萍同志就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不断规范和提升信息公开水平。2017年,省民宗委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门户网站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和网上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审定《湖北省民宗委信息工作规定》(草案)和《省民宗委网站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二)强化教育培训。2017年5月,我委举办了民族宗教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培训班,共培训政务信息公开业务人员70余人。
(三)严格考核评估。制定了《省民宗委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省民宗委2017年政务信息报送参考要点》和《湖北省民宗委信息工作规定》。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省民宗委年度工作要点,同时纳入湖北省民宗委与各市、州、直管市民宗委(局)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范围,分值权重为4%。
二、平台建设情况
我委网站严格按照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和政务公开考评标准要求,合理设置栏目。开设的主要栏目有:政务动态、信息公开、网上服务、公众互动、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援藏工作等栏目,特别设置了依申请公开、咨询投诉、网上调查、主任信箱、民意征集、政策解读、在线沟通等互动栏目,直接快捷地接受公众监督和信息反馈,为实现与公众的双向互动提供保障。省民宗委门户网站升级运行以来,网站内容不断充实,页面逐步更新,功能日臻完善,管理日趋成熟,网站点击人数突破了230万人次,充分发挥了门户网站在实施政务公开服务公众方面的主渠道作用。目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可以在本委门户网站上实现“一站式”查询。此外,我委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在长江云平台开通了政务客户端,每周更新发布政务信息。
三、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在“省民宗委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栏目中,公开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了在线行政审批平台,开设了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状态查询、结果公示等子栏目,达到了行政审批事项在线申报、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网上查询的要求,实现了“一站式”服务。主动公开本部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在省政府网和省民宗委门户网站公开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事项,以及本单位年度预算、决算、年度工作报告以及年度发展规划等重要文件。
四、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省民宗委发布政务信息1167条,被上级部门采用信息158条。
主动发挥电视媒体和专家学者作用。2017年11月,我委与中央民族歌舞团在北京民族剧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战略合作事项。积极参加湖北电视台举办的省直单位履职尽责点题督查电视问政节目,现场解答专家媒体和群众关心的问题。《湖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后,我委党组书记、主任马萍第一时间做客省政府网,和中南民族大学专家一道向公众解读重要政策,并制作政策解读专题,在省政府网和省民宗委网站同步宣传。集中解读重要政策,先后制作专题,集中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湖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湖北省616工程实施十周年、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五、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在门户网站首页公布了行政审批咨询电话、行政审批投诉电话、纪检监察投诉电话,受理社会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咨询和投诉工作。《省民宗委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接受网络申请、信函申请、当面申请等多形式申请。如在线申请,能及时查询受理和答复情况。2017年,本单位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0件,来信来函咨询、投诉和建议47件,处理率100%,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判定违法等情况。
六、收费情况
本单位在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省民宗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网站建设创新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民宗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湖北省民宗委
2018年1月28日
(联系人 尹秦玲 87235737)
省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6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6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76 |
其中:领导信箱回复办理数 |
件 |
0 |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数 |
条 |
0 |
网上调查数 |
次 |
3 |
民意征集数 |
次 |
3 |
热线电话接通数 |
通 |
70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 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0 |
单位负责人:马萍 审核人:张新 填报人: 尹秦玲
联系电话:87235737 填表日期: 2018.1.28
备注:领导信箱回复办理数,是指回复办理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领导信箱群众来信的件数。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数,是指公开回复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的条数,政府部门可不填报此项。网上调查数,是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网站举办的网上调查次数。民意征集数,是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网站征集民众意见建议的次数。热线电话接通数,是指接通应答已对外公布热线电话人民群众来电咨询的次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