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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宗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省民宗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18 09:59 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2020年省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湖北省民宗委门户网站(http://mzw.hubei.gov.cn/)信息公开专栏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民宗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认真落实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在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围绕重点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围绕疫情防控,每日同步更新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通报,同步转载国务院、省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围绕“六稳”“六保”工作,及时公开民贸民品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贴息等方面信息。围绕决胜脱贫攻坚战,重点做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省“616”对口支援、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对口援藏等信息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抓好行政审批、权责清单、“互联网+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公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办公时间及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全文公开了2019年部门决算和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详细公开了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按要求部分公开了建议提案办理及答复情况。

(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细化落实《条例》有关要求,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湖北省民宗委政务公开实施办法》《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规定》,制定下发了《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规定规范。

(三)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坚持以《条例》为准绳,按照《湖北省民宗委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法、细致、周到办理公开事项,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件,依法按时办理答复事项1件,结转至下一年度事项1件。

(四)调整优化平台建设。认真落实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有关要求,调整栏目模块设置,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做好网站域名标识认证,全面提升网站质量,优化网站政务服务,有效发挥了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抓好政务新媒体的汇聚整合,重点办好“湖北民宗”微信公众号和微博,通过整合门户网站、《民族大家庭》杂志等优势资源,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等功能。

(五)强化监督保障措施。以政府信息公开为主体,将《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到各处室(单位),压实公开工作责任。在网站首页公布省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展网上“民意征集”4次,通过“主任信箱”“阳光信访”等方式共接受群众信访28件,办结有效信件28件,办结率100%,做到咨询、投诉和建议件件有回复,保证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委托第三方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测评,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全年未收到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话和网络投诉。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通过委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73条,其中发布动态类信息823条,发布并解读规范性文件3条,通知公告14条,规划类信息8条,统计信息5条,政府采购信息5条,招考录用信息5条,提案议案信息6条,会议开放信息17条,其它信息187条;制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战疫战汛战贫”等网站宣传专栏4个,集中发布转载权威信息。通过微信微博发布政务信息1455条,其中,制作新媒体专栏13个,转载发布信息1166条,浏览量达到49万人次,进一步强化了政务信息公开。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新收公民个人信息公开申请2件,依法按时办理答复事项1件,结转至下一年度事项1件,全年未收到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话和投诉。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湖北省民宗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省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公开工作不够规范、公开内容有待加强、答复意见有待规范等问题。2021年,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从以下方面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重点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有关要求,特别是受理、办理和反馈环节的注意事项,做到依法依规办理答复。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规范栏目设置,实现数据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

(三)加强互动交流。围绕群众关心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网上调查,或召开新闻发布会,充分征集网民意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省编办关于明确机构编制工作重点涉密单位和涉密内设机构的函》要求,我委部分内设机构和委属事业单位属于涉密机构,有关机构编制信息不予对外公开。

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湖北省民宗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16号;邮编:430071;电话:027—8723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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