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5年度“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719/2025-15686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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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5-05-20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政策法规处、民族宗教关系协调处、宗教一处、宗教二处,各全省性宗教团体:
为进一步规范省民宗委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省直部门“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指标、“互联网+监管”考核指标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2025年度“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事项
(一)“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
1.对宗教团体的行政检查;
2.对宗教院校的行政检查;
3.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行政检查;
4.对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行政检查;
5.对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行政检查;
6.对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行政检查;
7.对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行政检查;
8.对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的行政检查;
9.对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宗教用品的行政检查;
10.对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行政检查;
11.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行政检查;
12.对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的行政检查;
13.对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行政检查;
14.对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临时地点的行政检查;
15.对设立宗教院校的行政检查;
16.对宗教教职人员的行政检查。
(二)“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
1.对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管理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3.对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行政检查。
二、检查方式
各有关处室按照省民宗委2025年度“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表(见附件1),结合“四不两直”常态化安全检查工作,对上述事项以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检查等方式依法开展检查。对“双随机、一公开”事项,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自动生成的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三、检查时限和检查分工
各相关处室要统筹制定本处室年度计划,确保在12月中旬前完成“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做到检查事项全覆盖,其中第一季度完成20%,第二季度完成40%,第三季度完成60%,第四季度完成100%。
宗教一处负责牵头对佛教、道教、伊斯兰教领域开展检查;宗教二处负责牵头对天主教、基督教领域开展检查;政策法规处负责牵头对宗教内部资料出版物等事项开展检查;协调处牵头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开展检查,并负责在组织开展“四不两直”安全检查中做好统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由检查人员负责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检查任务,并将检查情况录入系统,“互联网+监管”事项,由相关业务处室提供数据,政策法规处录入。
四、检查对象
“互联网+监管”的检查对象是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等。“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对象是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包括全省重点场所和其他重点场所)、全省性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已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是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处室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依法行政。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建立行政执法台账,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依法进行法制审核。
(三)自觉接受监督。通过网站平台向社会公开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对执法结果要及时录入“互联网+监管”和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自觉接受检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强化廉洁自律。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管理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检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省民宗委2025年度“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表
2.行政检查登记表
省民宗委办公室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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