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湖北省民宗委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索 引 号 | 011043719/2023-10805 | 分 类 | 民族事务;宗教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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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3-05-08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函〔2023〕27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23年我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资格复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16号,省民宗委人事处828室。
乘车路线:考生可乘坐810路、552路、522路、709路、724路公汽到水果湖东一路站下车,马路斜对面高楼即到达目的地;或乘坐地铁8号线到洪山路站下车C出口右边高楼即到达目的地。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学历学位。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2.留学回国人员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须盖章,如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不一致的,需提供离职证明)。
4.有弃权者,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拍照电子档发送至我处。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三)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及时主动与我处联系。
联系电话:027-87236133
附件:
湖北省民宗委人事处
2023年5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