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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解读《省级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解读《省级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2021-09-08 14:09 湖北省民宗委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史的研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湖北省民宗委制定《湖北省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湖北省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管理。

《办法》共7章22条,重点在研究目标和课题方向、基地建设与工作职责、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项目与经费管理、年度报告与成果报送、定期检查与评估等六个方面,明确了双方合作共建的责任与义务。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理论政策研究,尤其是在研究路径上,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突出对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研究,以及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和中华民族史的研究;在成果运用上,《办法》要求凡经立项的研究报告或课题成果均应标注研究基地名称,非经省民宗委授权,不得以个人或基地名义公开出版、发表,以及参与对外交流;未经相应程序审批,研究成果和相关信息不得公开。在经费管理上,以课题委托等方式进行项目管理,实行一次核定,逐年分期拨付。70%作为定向委托课题研究,另外30%用以奖励。奖励部分经对研究成果评审和工作考评合格后拨付。在检查评估上,根据“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的原则,建立基地建设激励与淘汰机制,实行奖优罚劣。每年对基地进行检查与评估,以科研质量为导向,重点考察研究水平、成果转化以及服务决策的能力和效果。根据年度检查和评估结果,对优秀研究基地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对年度评估不达标和抽查存在问题的基地,视情况减少年度项目经费资助;对连续两年综合评估不达标的研究基地,按淘汰程序退出。

2018年以来,湖北省民宗委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托驻鄂高校、科研院所和民间智库力量,设立5个省级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与中南民族大学合作共建湖北省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与华中科技大学合作共建湖北省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实训基础。与武汉大学、湖北大学、三峡大学等三所高校合共同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期间,联合省委统战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在中南民族大学共同设立湖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就民族领域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专题研究。目前,湖北省民族理论政策专家智库人才储备达60多人,为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提供了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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